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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沙市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批复
发表: 2021-02-02 09:06:01 浏览: 6889 次
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荆州中学、沙市中学、荆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批复

(荆发改价格[2019]121号)

荆州中学、沙市中学、荆州市体育运动学校:

  关于申请学生公寓正式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。依据定价成本监审报告,经委主任办公会审议,现将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批复如下:

  一、荆州中学、沙市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为480元/生·学期;

  二、荆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为520元/生·学期;

  三、住宿标准为4人间,人均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,并配备空调、冷热水供应、独立卫生间、多功能床铺(桌椅、储物柜)等设施;

  四、学生住宿应坚持自愿原则,不得强制学生住宿并收费;住宿费以外不得收取水电费、物业费等其他任何费用;住宿费应按学期收取,不得跨学期预收。

  五、本文从2019年秋季入学起执行。

荆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
2019年8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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