沙市中学报(88-2)
发表: 2010-08-03 11:05:05 浏览: 6003 次
沙市中学报(88-2)
明武奖学金章程
樊明武,湖北省沙市中学60届校友,中国工程院院士,博士生导师,我国著名的回旋加速器专
家,磁铁理论与工程专家,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。中国科协常委、湖北省科协主席,曾任
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院长、华中科技大学校长、第十五届全国党代会代表、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。
“明武奖学金”是根据樊明武先生提议,并在各界积极响应下建立,目的是为进一步弘扬樊明武
先生的学术思想,鼓励沙市中学学子发扬“习坎精神”,成为品学兼优、学有所长的好学生,学好本
领,早日回报家乡、报效祖国。
第一章 总 纲
第一条 宗 旨
本奖学金旨在弘扬樊明武先生一贯倡导的科学精神,激励沙市中学学生努力学习,成为品学兼
优、学有所长的好学生。
第二条 奖学金构成
在樊明武先生本人捐助10万元,沙市中学提供10万元的基础上,本奖学金接受政府、校友、同行、社
会各界集体或个人的捐助,每年并将沙市中学原设奖学金并入该奖学金。捐赠名单每年在沙市中学报
上公布,并发给荣誉证书以纪念。
第三条 奖学金管理
成立《明武奖学金管理委员会》负责管理本奖励基金。“委员会”设名誉会长1人(由樊明武先生
担任),会长一人,副会长2人,秘书长1人(由沙市中学学工处主任担任),财务委员1人,委员若干
人。
第二章 奖学金奖励对象及范围
第四条 奖励对象和金额
明武奖学金奖励对象分三部分:
1、奖励学习成绩优秀,且学有特长,在校期间为学校获得市级以上重大荣誉的学生。本项由年级
申报,学工处考核。每学年表彰一般不超过两人,每人500-1000元。
2、奖励数学、物理、地理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。即在学年考试中,总分成绩理科进入年级前100
名,文科进入年级前50名,且理科数学、物理,文科数学、地理进入单科前两名的学生,每生奖励500
元。本项名单如与其他奖励名单有重复,则本项奖励名单的单科名次顺延。
3、奖励在高一、高二的学年考试和高三的第二次全市调研考试中,以线下生的名义进入沙市中
学,但通过本人的刻苦学习,成绩进步很快,理科进入年级前200名,文科进入年级前50名。每人奖励
人民币4000元。
4、奖励的名额、数量视当年“奖学金管理委员会”的财务情况可有增减。
第五条 评奖时间
高一、高二“明武奖学金”每学年7月份评选一次,表彰时间为当年9月10日前后。高三“明武奖
学金”在全市二调考试后评选一次,表彰时间为当年二月末。
第三章 评奖程序
第六条 评选程序
“明武奖学金”秘书处设在湖北省沙市中学学生工作处,秘书处严格按照“明武奖学金”章程申
报名单,报《明武奖学金管理委员会》审核,通过后予以表彰。
第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,须经《明武奖学金管理委员会》讨论后修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