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李燕成 一、教师简介
主讲教师:李燕成,湖北省沙市中学思想政治教师,法学、文学双学士,已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,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。
二、课程简介
(一)课程目标
1.知识与技能目标
了解常见法律部门(如民法、刑法、行政法等)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,掌握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。
学会运用法律思维分析实际案例,提高辨别是非、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,如在消费纠纷、校园侵权、网络安全等方面能依据法律做出正确判断。
2.过程与方法目标
通过案例分析、小组讨论、模拟法庭等教学活动,培养学生自主学习、合作探究的能力,使学生在探究过程中深入理解法律知识的内涵和应用。
引导学生从生活中发现法律问题,收集相关案例资料,锻炼学生的证据收集与整理能力,以及逻辑思维和口头表达能力。
3.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
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,使其树立尊重法律、信仰法律的观念,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养成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。
培养学生的公平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,激发学生关心社会法治建设的热情,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活动,为构建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。
(二)课程设计
1.课程内容
(1)法律基础模块:介绍法律的起源、发展和基本特征,讲解我国的法律体系框架,包括宪法、民法、刑法、行政法等部门法的地位和作用,让学生对法律有一个宏观的认识。
(2)生活法律案例剖析模块:选取学生熟悉的生活场景中的法律案例,如校园欺凌中的法律责任、网络购物的消费者权益保护、房屋租赁中的合同纠纷等。通过对这些案例的详细分析,引导学生理解相关法律条文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,以及违法行为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。
(3)法治思维培养模块:教授学生法治思维的方法和技巧,如权利义务观念、合法性判断、程序公正意识等。通过案例讨论、角色扮演等活动,让学生在实践中体会法治思维的重要性,并逐渐形成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习惯。
(4)法治实践模块: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,让学生亲身体验司法审判的过程,包括起诉、应诉、庭审辩论、判决等环节。同时,安排学生参与法治宣传志愿者活动,如走进社区、学校进行法律知识讲座或发放宣传资料,将所学法律知识传播给更多的人。
2.课程结构
本课程共8课时,法律基础模块约占1课时,生活法律案例剖析模块约占3课时,法治思维培养模块约占3课时,法治实践模块约占1课时。各模块之间相互关联、逐步递进,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。
(三)课程实施
1.教学方法
(1)案例教学法:以生动具体的法律案例为切入点,引导学生主动思考、分析和讨论,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探究欲望。在案例教学中,教师先提出问题,让学生自主阅读案例材料,然后组织小组讨论,最后进行全班交流分享,教师再进行总结点评,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应用。
(2)情境教学法:创设各种与法律相关的情境,如模拟法庭场景、角色扮演情境等,让学生身临其境地感受法律问题的产生和解决过程。通过情境教学,培养学生的应变能力和实践能力,使学生更好地将法律知识与实际生活相结合。
(3)小组合作学习法: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个性特点,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,每组5人左右。在小组合作学习过程中,学生们共同完成案例分析、资料收集、模拟法庭等任务,互相交流、互相启发、互相帮助,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。
(4)讲授法:对于一些法律概念、原理和条文等基础知识,采用讲授法进行讲解。教师在讲授过程中,注重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逻辑性,结合实例进行深入浅出的分析,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抽象的法律知识。
3.教学资源
(1)教材编写:结合本校学生的实际情况(准备提前进行问卷调查)和课程目标,编写适合高中学生的《法眼看万象》校本教材。教材内容以案例为主,辅以相关知识讲解和思考问题,图文并茂,生动有趣,便于学生阅读和理解(正在着手准备)。
(2)多媒体资源利用:收集和制作与课程内容相关的视频、音频、图片等多媒体资源,如法律纪录片、法治宣传动画片、典型案例视频等。在课堂教学中,合理运用多媒体资源,丰富教学内容和形式,增强教学的直观性和吸引力。
(3)案例库建设:建立丰富的法律案例库,包括经典案例、热点案例、本地案例等。案例库中的案例将根据教学进度和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更新和补充,为案例教学提供充足的素材支持。(主要是利用好中国裁判文书网)
4.教学评价
(1)课堂表现评价:观察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度、表现欲、团队协作能力等,包括是否积极回答问题、是否主动参与小组讨论、是否能够倾听他人意见并提出自己的见解等。通过课堂观察记录和学生自评、互评等方式,对学生的课堂表现进行综合评价。
(2)作业评价:布置与课程内容相关的作业,如案例分析报告、法律小论文、模拟法庭脚本等。教师认真批改学生的作业,从作业的完成质量、法律知识的运用准确性、分析问题的深度和广度等方面进行评价,并给予针对性的反馈和建议。
(3)实践活动评价:对学生在模拟法庭、法治宣传志愿者活动等实践活动中的表现进行评价。评价指标包括活动策划与组织能力、法律知识运用能力、沟通表达能力、团队合作精神等。通过实践活动评价,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法治实践,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。
(四)课程方式
1.课堂讲授
在课程开始阶段,教师通过课堂讲授的方式向学生介绍法律的基本概念、原理和体系,为后续的案例分析和实践教学奠定理论基础。在讲授过程中,教师将结合生动形象的例子,使抽象的法律知识变得通俗易懂,帮助学生理解和记忆。
2.案例分析
精心挑选具有代表性和启发性的法律案例,印发给学生或展示在多媒体上。学生先自行阅读案例材料,然后分组进行讨论分析,探讨案例中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、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解决方案。每个小组推选一名代表进行发言,阐述小组的观点和理由。最后,教师进行总结点评,指出学生分析过程中的优点和不足之处,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应用。
3.模拟法庭
定期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,让学生扮演法官、律师、当事人等不同角色,模拟真实的法庭审判过程。在模拟法庭活动中,学生需要撰写起诉状、答辩状、代理词等法律文书,进行庭审准备、庭审辩论等环节。通过模拟法庭活动,学生能够更加直观地了解司法审判的程序和规则,提高学生的法治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。
4.小组讨论
针对一些复杂的法律问题或案例,组织学生进行小组讨论。小组讨论可以促进学生之间的思想交流和碰撞,培养学生的合作学习能力和批判性思维能力。在小组讨论过程中,教师将积极参与各小组的讨论,给予适当的引导和启发,帮助学生深入思考问题。
5.课外拓展
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阅读法律书籍、观看法治节目、关注法律新闻等,拓宽学生的法律视野。同时,鼓励学生参加法治讲座、参观法院、律师事务所等法治实践活动,增强学生对法治社会的感性认识。通过课外拓展活动,丰富学生的学习体验,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自主学习能力。
(五)上课地点:高一教学楼303教室